今天下午不知道看什麽節目,在講一個奶奶獨立撫養小孫子
我隨口說了關中也是啊,老爸說人家會請保姆
保姆一樣不是父母,我說
講完這句我突然一個念頭閃過,小孩應該給爸爸
其實小孫女剛帶回臺灣的時候,我心裡有點安慰
那種情緒來自兩岸對立,臺灣難得取得上風
(真幼稚)
誰能取代父母親的位置? 沒有
這孩子已經失去母親,不應該讓她再失去父親
好像這群大人又自以為是得幹了一件好事
哎,想一想,憑什麼?
或許關家認為沒有對女婿苛責已經是寬容
但是除了這點的寬容大肚之外
骨灰不能留,小孩不能留
也夠嚴厲了
兒女不是父母的財產,兒女的兒女也不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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